最近,关于农村的好消息真是越来越多。特别是最近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改,把一些内容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让农民朋友彻底踏实放心,可以说真是这个时代农民朋友的好福气。我们一起赶紧来看一下。
一、正式确立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将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的制度法制化。多年来,农民进城务工成为常态,需要承包流转的土地面积不断加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不变,维护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的合法权益,也使土地得到更有效的利用。
二、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发包方不再有权要求其交回承包地。新农村土地承包法确立了三权分置制度, 发包方不再有收回进城落户承包地的权利,农民可自愿有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本集体组织内转让或交回发包方,或者流转土地地经营权。可以说,农民的权益又”扩大“了。
三、妇女结婚,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能收回其原承包地。新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外嫁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做了充分保障。妇女丧偶、离婚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发包方不能收回其承包地。这次新土地法可以说明确又充分的保障了农村妇女对土地的权益。
这次新土地承包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农民进城落户,发包方无权收回其承包地。可以说彻底让进城落户的农民心里踏实了。可以想见,未来农村、农民的生活必将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