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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

    2018-05-04 14:24:17    浏览:2    点赞:0

    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应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为引导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提出如下意见。

    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农户长期流转承包地并促进其转移就业。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土地流转优先权。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原则上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且需经发包方同意。以其他形式流转的,应当依法报发包方备案。抓紧研究探索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在土地流转中的相互权利关系和具体实现形式。按照全国统一安排,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处置机制。

    各地要依据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本地区土地规模经营的适宜标准。防止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创新规模经营方式,在引导土地资源适度集聚的同时,通过农民的合作与联合、开展社会化服务等多种形式,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

    土地流转不仅转出“真金白银”,还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有利于催生和培育各类农业经营大户。

    卢金柱介绍说,像秦国亮家这样的旱地,合作社流转后在附近打了3口井,铺上滴管管道,旱地就变成水田啦,一家一户是没有这个能力的。土地集中连片之后,大型机械就有了用武之地,就拿耕地来说,普通农用拖拉机耕地深度最多20公分,而合作社购买的3台大型拖拉机,轻轻松松就可以达到45公分,真正做到了深耕。而且播种效率也大大提高,420亩土地仅仅三天就能种完。另外,合作社还从河北请了技术员常驻台基营村,从选种、播种、田间管理到秋收,全程进行技术指导。

    “今年,我们还试种了300亩药材,是订单农业,销路不愁。如果效益好,明年还要扩大种植面积。下一步,我们将和奔腾牧场养殖场合作,种植青贮玉米卖给牧场,牧场为我们提供牛粪作为有机肥料,形成互利双赢的局面。”卢金柱说。

    据了解,和林格尔县这两年不断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推进“粮改饲”“奶牛养殖大县”“农村一二三产融合”等项目实施,不断强化农牧业科技支撑,激发新型经营主体活力,全力打造农牧业产业化排头兵和自治区绿色农畜产品加工输出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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